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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行車規則 第32條

裝載火藥類、易燃類及其他危險品貨車之車輛,不得聯掛於運送旅客之列車。 裝載火藥類、易燃類及其他危險品貨車之聯掛規定,由各鐵路機構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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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