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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行車規則 第37條

車輛及列車之駕駛室,除值勤駕駛人員及依規定執行業務人員外,其他人員非經申請鐵路機構同意,不得進入。 前項人員之管理、申請及同意等事項,由鐵路機構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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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