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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行車規則 第4條

前條第一項所定安全管理組織,應包括下列組織: 一、安全委員會:為鐵路機構內審議、協調及決策安全管理有關業務之組織。 二、安全管理單位:為鐵路機構內擬訂、規劃、推動及考核安全管理有關業務之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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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