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 第7條

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第7條

踏勘測量除得利用航空測量外,應以羅盤儀定方向、步測或儀器測量距離、氣壓計測量高度。但需作詳細測量之地段,得用全球衛星定位儀測量之。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