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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軍事運輸作業規則 第26條

鐵路調度及車站人員對一般軍運不得於公開之記事牌上標示,對軍用整列 車之車牌一律免掛,如中途有部分車輛因故摘下或附掛普通貨物列車運行 時,則按鐵路局對一般軍品整車使用代字標示辦法之規定,插用代字車牌 ,其起訖站應以注意符號代替,但收貨人欄免填載。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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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