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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運送規則 第14條

旅客在車票有效期間內,得於車票起訖區間之任何停車站乘車;其未乘區間票價,不予退還。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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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