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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運送規則 第50條

託運人託運靈柩、屍體、動物、危險物品或其他因安全考量經鐵路機構公告之貨物,應派押運人,並依鐵路機構規定繳納押運費用。 毒性化學物質之運送應依毒性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辦理。 託運人違反前二項規定者,鐵路機構得拒絕運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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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