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鐵路運送規則 › 第54條

鐵路運送規則 第54條

前條規定之申請,應備具申請書及檢附貨物運送通知書或提單,並依鐵路機構之規定繳納費用。 鐵路機構受理前項申請後,得視需要代為卸車保管,其費用由申請人負擔。
AI 白話解釋
← 第53條看 鐵路運送規則 全文第5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