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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 第47條

第 四 章 附則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44條本條例施行前,已依其他法律設立且辦理社會福利事項或醫事服務之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或醫療法人…第45條前條法人之管理,除應符合其他法律規定外,準用第七條、第八條、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及第十八條規定…第46條本條例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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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