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閱卷規則
› 第14條
閱卷規則 第14條
委員評閱試卷發現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報請典試委員長依有關考試法規處理: 一、試卷上書寫姓名、座號或不應有之文字、標記。 二、試卷上有潛通關節或舞弊嫌疑。 三、試卷內容有其他疑義。 四、違反試場規則,未經當場發現。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3條
看 閱卷規則 全文
第15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