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閱卷規則 › 第3條

閱卷規則 第3條

申論式試卷由典試委員、閱卷委員評閱;測驗式試卷採電子計算機評閱。 試卷之評閱,得採行線上閱卷。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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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