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關務人員人事條例 › 第2條

關務人員人事條例 第2條

本條例所稱關務人員,指依本條例任用,執行關務任務之人員。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關務人員人事條例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