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關務人員升任甄審辦法 › 第2條

關務人員升任甄審辦法 第2條

關務人員之升任甄審,以下列為限: 一、高級關務員、高級技術員升任關務正、技術正。 二、關務佐、技術佐升任關務員、技術員。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關務人員升任甄審辦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