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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杜軍品盜賣侵占獎勵檢舉辦法 第9條

受理機關或人員於接受檢舉後,應即依法進行偵查,其屬密告者,並不得 洩露密告人之姓名。但有偽報或誣告情事者,經查實後,原檢舉人須受應 得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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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