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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焰性能認證規費收費標準 第4條

申請核發或補(換)發前條審查合格發給之證書者,應繳納證書費,每件新臺幣五百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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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