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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焰性能認證規費收費標準 第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收取證書費: 一、中央主管機關變更證書格式申請換發證書。 二、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編致變更營業場所地址申請換發證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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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