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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演習實施辦法 第14條

防空演習實施之編組、參加機關(構)及人員、演練項目等事項,得結合本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及災害防救法有關演習之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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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