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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檢驗收費標準 第4條

本標準所規定之檢驗費經繳納後,除有誤繳或溢繳情形,依規費法相關規定辦理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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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