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 › 第8條

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 第8條

大眾捷運系統交通噪音管制標準如下: ┌───────────┬───────────┬──────┐ │ 時段與音量│小時均能音量(Leq,1h)│平均最大音量│ │ ├───┬───┬───┤(Lmax,mean,│ │管制區 │早、晚│日 間│夜 間│lh) │ ├───────────┼───┼───┼───┼──────┤ │第一類、第二類 │65 │70 │60 │80 │ ├───────────┼───┼───┼───┼──────┤ │第三類、第四類 │70 │75 │65 │85 │ └───────────┴───┴───┴───┴──────┘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