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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士兵晉級規則 第11條

陸軍、海軍、空軍、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及軍管區司令部,得自行訂定士兵 晉級作業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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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