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退伍除役給與發放辦法 › 第19條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退伍除役給與發放辦法 第19條

大陸退除役軍官半俸及遺眷改領半俸與無軍職軍官支領退休俸、贍養金之 發放,均比照本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18條看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退伍除役給與發放辦法 全文第2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