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 第15條

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第15條

優存利息由受理優存機構負擔其牌告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及基本放款利率與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差額之二分之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輔導會)負擔優存利率與基本放款利率之差額,及基本放款利率與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差額之二分之一。但經行政院核定另訂負擔比例時,依其規定。 前項輔導會負擔之利息,由受理優存機構先行墊付予軍官、士官,並於年度結束後,提供墊付利息之資料,送交輔導會確認,輔導會應於次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償還墊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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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