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陸軍服制條例 › 第6條

陸軍服制條例 第6條

左列時間應服用軍常服: 一、侍從總統出巡。 二、平時辦公及外出。 三、參加各種集會。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陸軍服制條例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