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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8條

保育研究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區域內自然生態之保育研究及調查監測計畫之執行。 二、本區域內自然資源、地形、地質、人文史蹟之調查、登錄、研究及管理。 三、本區域內瀕臨滅絕、稀有之野生動物及植物復育計畫執行。 四、本區域內學術研究採集申請之核發及管理。 五、本處圖書期刊資料之建立管理。 六、本區域內保育觀測研究站之管理。 七、進入生態保護區入園許可之執行。 八、本區域內違法盜採、盜獵、盜伐等危害毀損自然資源與人文資源行為之處理復舊及監督。 九、其他有關保育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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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