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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 第11條

依本辦法申請保送升學之離島地區學生,經發現其有假冒戶籍或資格不符者,應撤銷其保送入學資格。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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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