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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事業申請無線電頻率核配辦法 第22條

第 五 章 附則
本辦法自本法施行之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21條本辦法所定之相關書表,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由主管機關另行訂定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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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