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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事業配合廣告物主管機關停止廣告物登載之電信服務實施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廣告物主管機關依廣告物管理辦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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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