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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 第11條

業餘無線電臺設置之審查、審驗或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執照,其審查費、審驗費或證照費之費額如附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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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