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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線路設置維護遷移及租桿掛線規則 第19條

電信線路有被侵害或發生危險時,沿線地方政府及軍憲警人員應迅為防止 或作救護措施,並即通知電信機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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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