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系統補助辦法 › 第10條

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系統補助辦法 第10條

中央主管機關發現電動機車電池交換主系統營運廠商所檢附之文件虛偽不實者,得撤銷補助並追繳已領之補助款。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系統補助辦法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