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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媒體提供時段頻道播放終身學習節目辦法 第6條

電子媒體應將終身學習節目之時數、時段及頻道之安排,依法載明於營運 計畫書內,並報行政院新聞局。 電子媒體辦理本辦法成績卓著或有特殊貢獻者,得依媒體製作刊播終身學 習節目或內容補助獎勵辦法規定辦理補助或獎勵。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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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