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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採購作業辦法 第5條

機關及廠商辦理電子採購,應利用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並登錄必要之資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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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