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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控制設備裝置規則 第6條

控制線路距地面之架設高度,沿路側裝置時,不得小於五公尺;跨越道路 裝置時,不得小於五‧五公尺,跨超火車軌道時,不得小於六公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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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