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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第21條

用電場所負責人或技術團體違反本規則規定者,依行政執行法強制其履行 義務或吊銷其所領執照。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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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