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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線經過鐵路裝置規則 第11條

在跨越鐵路一段線路,其兩端電桿橫擔及礙子須能支持導線總拉力三分之 一或各導線最強一條之拉力。又電桿強度不足時,可用拉線補足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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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