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電線經過鐵路裝置規則 › 第7條

電線經過鐵路裝置規則 第7條

電線跨越鐵路時所用之導線,應為銅線或其他具有同等張力而不易鏽蝕者 ,其截面不得小於附表之規定。供電線所受實際張力,應在導線極限張力 百分之五十以內。在跨越一段內之導線,不得有接頭或分枝。但壓接頭不 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電線經過鐵路裝置規則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