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非訟事件法 › 第10條

非訟事件法 第10條

本法稱關係人者,謂聲請人、相對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非訟事件法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