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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訟事件法 第180條

公司法所定清算完結之聲報,應以書面為之,並附具下列文件: 一、結算表冊經股東承認之證明或清算期內之收支表、損益表經股東會承認之證明。 二、經依規定以公告催告申報債權及已通知債權人之證明。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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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