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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14條

施教單位應將退學人員所有資料,裝入兵籍資料袋內,按兵籍規則之規定轉移,並複製一份備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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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