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 第27條

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27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 第26條看 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