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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庫建立及運用辦法 第8條

題庫試題之審查,應於考選部指定之場所辦理。 科目性質特殊者,得採入闈方式辦理題庫試題之命題、審查工作。入闈命題、審查所需各種參考書籍及設備,由考選部供應。入闈期間有關闈場安全及管理,準用闈場相關規定辦理。 題庫試題之審查,應分別就其形式、內容、難易度、答案、計算過程及評分標準等各項為之。 經審查淘汰之試題,應簽准後予以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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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