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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第19條

民航局得委託具有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能力之下列機關(構)或團體辦理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或認可業務: 一、民用航空運輸業、普通航空業或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 二、財團法人、政府機關或行政法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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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