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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規程修編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2條

本會任務如左: 一、研議制訂各種飛航規程及飛航圖表資料。 二、檢查與修訂現行各種飛航規程及飛航圖表資料如附件一。 三、協助有關單位修編飛航規程及飛航圖表資料。 四、協助編印飛航公報。 五、搜集其他國家飛航規程及資料。 六、飛航規程及飛航圖表資料之登記與統計。 七、航管系統之研究發展與改進建議。 八、其他有關飛航規程之修訂與編印等事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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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