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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等相關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 第2條

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等相關審查費、證書費收費標準如下: 一、錠狀膠囊狀食品之查驗登記,每件新臺幣四千元。 二、食品添加物之查驗登記,每件新臺幣六千元。 三、特殊營養食品之查驗登記,分別如下: (一)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每件新臺幣三千元。 (二)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每件新臺幣六萬元,其行審查會議程序者,每件加收新臺幣十四萬元。 四、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之查驗登記,每件新臺幣二十五萬元。 五、食品添加物及錠狀膠囊狀食品之許可證(許可文件)展延、變更、遺失補發、移轉、污損換發,每件新臺幣四千元;變更登記之申請以項目計費,其中屬製造廠名稱、申請商名稱與地址或負責人之變更者,檢附所有許可產品清冊,並載明許可字號、產品中文名稱及許可文件有效期限,得以一件計。 六、特殊營養食品之許可證(許可文件)展延、變更、遺失補發、移轉、污損換發,每件新臺幣四千元;變更登記之申請,屬同一許可證之不同登記項目變更,或不同許可證之相同登記項目變更者,其收費均以一件計。 七、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之許可證變更登記、展延者,每件新臺幣六千元;變更登記之申請以項目計費,其中屬製造廠名稱、申請商名稱與地址或負責人之變更者,檢附所有許可產品清冊,並載明許可字號、產品中文名稱及許可文件有效期限,得以一件計。 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之許可證遺失補發、污損換發、移轉者,每件新臺幣八千元。 九、食品、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核發、換發、補發之許可證,每件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十、食品、食品添加物自由銷售證明、檢驗報告申請案之書面審查,每件新臺幣二千元。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物衛生證明、加工衛生證明申請案之書面審查,每件新臺幣二千四百元。 十二、食品、食品添加物加工衛生證明申請案之速件書面審查,每件新臺幣三千元。 十三、食品、食品添加物衛生證明、加工衛生證明、檢驗報告申請案之實地查核或抽驗,每件新臺幣四千六百元。(本款費用未包含實驗室之檢驗費用) 十四、食品、食品添加物自由銷售證明、檢驗報告、衛生證明、加工衛生證明書,正本每件新臺幣一千元,副本每份新臺幣一百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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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