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 › 第3條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 第3條

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不得有不良變色、異臭、異味、污染、發霉、含有異物或纖維剝落。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