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文件管理辦法
› 第2條
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文件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查驗登記,指審查、檢驗、登載及核發許可文件之程序。 前項許可文件之登載內容,依產品類別及特性,包括下列事項: 一、中文及外文品名。 二、原料成分。 三、包裝。 四、製造廠名稱及地址。 五、申請廠商名稱及地址。 六、許可文件有效期間。 七、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條
看 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文件管理辦法 全文
第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