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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 第10條

受託機構執行查驗登記業務時,應依食品衛生管理相關法令、委託審查作業流程圖(如附表)、辦理期限及中央主管機關文書作業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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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