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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花卉類衛生標準 第3條

食用花卉類之性狀應具有各種花材本身良好風味色澤,不得有腐敗、不良 變色、異臭、異味、污染、病蟲害或其他異狀。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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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