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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農教育專業人員申請認可收費標準 第2條

申請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所定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與師資之認可、展延,其規費之收費項目及費額如下: 一、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認可:每人每件新臺幣一千元。 二、食農教育專業人員展延:每人每件新臺幣五百元。 三、食農教育師資認可:每人每件新臺幣一千元。 主管機關從事食農教育相關教學、推廣、服務或諮詢之人員,得免徵前項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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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