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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水質標準 第3條

本標準規定如下: 一、細菌性標準:(總菌落數採樣地點限於有消毒系統之水廠配水管網) ┌───────────┬────────┬─────────┐ │項 目│最 大 限 值 │單 位│ ├───────────┼────────┼─────────┤ │1.大腸桿菌群(Coliform│六(多管發酵酵法│MPN /一○○毫升 │ │ Group) │) │ │ │ ├────────┼─────────┤ │ │六(濾膜法) │CFU /一○○毫升 │ ├───────────┼────────┼─────────┤ │2.總菌落數(Total Bac-│一○○ │CFU /毫升 │ │ terial Count) │ │ │ └───────────┴────────┴─────────┘ 二、物理性標準: ┌───────────┬────────┬─────────┐ │項 目│最 大 限 值 │單 位│ ├───────────┼────────┼─────────┤ │1.臭度(Odour) │三 │初嗅數 │ ├───────────┼────────┼─────────┤ │2.濁度(Turbidity) │二 │NTU │ ├───────────┼────────┼─────────┤ │3.色度(Colour) │五 │鉑鈷單位 │ └───────────┴────────┴─────────┘ 三、化學性標準: (一)影響健康物質: ┌───────────┬────────┬─────────┐ │項 目│最 大 限 值 │單 位│ ├───────────┼────────┼─────────┤ │1.砷(Arsenic) │○‧○一 │毫克/公升 │ ├───────────┼────────┼─────────┤ │2.鉛(Lead) │○‧○一 │毫克/公升 │ ├───────────┼────────┼─────────┤ │3.硒(Selenium) │○‧○一 │毫克/公升 │ ├───────────┼────────┼─────────┤ │4.鉻(總鉻) │○‧○五 │毫克/公升 │ │ (Total Chromium) │ │ │ ├───────────┼────────┼─────────┤ │5.鎘(Cadmium) │○‧○○五 │毫克/公升 │ ├───────────┼────────┼─────────┤ │6.鋇(Barium) │二‧○ │毫克/公升 │ ├───────────┼────────┼─────────┤ │7.銻(Antimony) │○‧○一 │毫克/公升 │ ├───────────┼────────┼─────────┤ │ │○‧一 │ │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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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